9月21日晚,西安六合源龙湖春江天境小区产生一同坠井事端。一名8岁女童在参加完同学的生日聚会后,和几位小朋友在小区宅院内玩捉迷藏,跌入绿化带中的、七八米深的消防水井中,不幸遇难。孩子年仅8岁,绵长的人活路才刚起步,成果就夭亡在一个暗黑的消防水井里。谁要对此担任?
据记者了解,涉事的是一口坐落小区绿化带中的消防水井,深约七八米,其间水深在两米以上,水面距井口约四米,井下宽三米,长二十米。事发时,井口仅由三块胶合板掩盖,井盖不合格,并且没有防护网,井下也没有攀爬梯。明显这便是一张吞噬生命的“大嘴”,这便是一个丧命的圈套。
这个小区并不是年久失修的老区,而是2022年才建成交给的,物业服务企业为龙湖物业。假如一向以来便是靠几张胶合板将就、没有栏杆、没有防护网的消防井,它是怎样经过最初的检验的?更让人挂心的是,早在一年前,就有业主向物业方反映过小区消防水井缺井盖、存在严峻安全危险危险,这本是一场能够尽可能的避免的悲惨剧。
从法律上讲,物业公司对事端产生难辞其咎。小区内部公共区域归业主共有,一般托付物业公司处理,由其担任日常保护。关于消防水井这类公共设备,处理主体也应是物业公司。
根据《民法典》规则,“窨井等地下设备形成别人危害,处理人不能证明尽到处理责任的,应当承当侵权责任”。物业公司未能尽到安全处理责任,故而负有不行推脱的侵权责任,需要向孩子家族补偿丧葬费、逝世补偿金及精力危害抚慰金等。
可是,补偿仅仅民事层面的责任。一个孩子之死,是不是赔钱就能处理一切的问题?现在,孩子爸爸清晰说,仅有的诉求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责。一个交给只要两年的新小区,深达七八米的“吃人”的消防井,却长期以来没有正规的井盖,一向拿着胶合板来欺骗事儿,哪怕是被业主指出,依然不改,依然没有设置警示标志、设置栏杆,这便是枉顾业主的生命安全了。
根据两高一部《关于处理涉窨井盖相关刑事案件的辅导定见》,对窨井盖负有处理责任的公司、企业、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,严峻不担任任,致人重伤或许逝世,能够别离以过错致人重伤罪、过错致人逝世罪科罪处分。那么,本案傍边,负有监管责任的物业在至少长达一年多的时刻,对如此严峻的危险不管不顾,严峻不担任,是不是能追查过错致人逝世的刑事责任?
法学家所说,惩罚的威慑力不在于惩罚的严酷性,而在于其不行避免性。窨井吞噬8岁女童,如此“圈套”被放纵那么久,是不是应该有人被追查刑事责任,而不仅仅仅仅赔钱完事?这种追责的呼声,并不是苛酷的重刑主义,而是法治的正当要求。